编号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内河船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本
10元/证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2717号
2
《船员服务簿》
3
《船舶国籍证书》
正本? 100元/本 副本?? 25元/本
价费字[1992]191号 鄂价费字 [1992]223号
4
《内河船舶登记证书》
20元/本
5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50元/本
6
在港期租船出具证明,签证费
30元/份
同上
7
船舶所有权登记
基数200元(未满50净吨基数为100元),按船舶净吨收1元,超过一万净吨,超过部分减半收费,拖轮每千瓦收0.5元
8
《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9
船舶抵押登记
按抵押总金额的0.5‰核收
10
船舶租赁登记
按租赁总金额的1‰核收
11
废钢船登记
100元/艘,次
12
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
100元
13
《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
份
100元/份
14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财务保险证明、证书签发费
正本50元/份 副本10元/份
15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证书签发费
正本25元/份 副本5元/份
16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
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