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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学习“振超精神”

争创“三个一流”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在全国交通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许振超先进事迹活动的决定和温家宝总理6月21日在青岛港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交通厅在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学习“振超精神”争创“三个一流”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振超精神”,努力争创“三个一流”。

  “振超精神”、“振超效率”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强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财富,集中体现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艰苦奋斗、努力开拓的拼搏精神;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创新精神;团结协作、互相关爱的团队精神。学习“振超精神”、争创“三个一流”就是要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人人都能成为人才的科学人才观,引导和帮助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不断创建新业绩,达到整体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服务水平目的,促进交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学习“振超精神”、争创“三个一流”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开展学习“振超精神”、争创“三个一流”活动的目标要求。要把开展学习“振超精神”、争创“三个一流”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新”主题创新活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要求上,统一到赶超全省发展水平的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念,发奋学习,勇于实践,艰苦创业,不懈进取,为交通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二00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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