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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中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责评廉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中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责评廉工作的通知》(黄文[2003]34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市直交通系统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开展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责评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的对象

  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的对象为市直交通系统各级领导班子。

  二、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的内容

  述责述廉要对照中央省市以及局党组有关勤政廉政的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内容为:

  1、对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检查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2、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对本人所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情况;本人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

  3、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检查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交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检查、同考核。

  4、各单位党政“一把手”除按上述要求做好个人述责述廉外,还要对班子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总结,并接受评议。

  三、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的方法和步骤

  1、广泛开展“一岗双责”承诺活动。每年年初,各单位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会议或专栏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公开自己的承诺内容。

  2、广泛选择评责评廉代表。各单位除把本单位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作为评议代表外,还要邀请行风监督员代表、下属单位代表、管理服务对象代表作为评议代表。

  3、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活动。每年12月底,各单位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或年终述职考核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勤、廉为主要内容的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活动。在听取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后,由评议代表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局党组将派员参加各单位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工作,并根据测评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来划分各单位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

  4、建立评议结果公示制。各单位领导干部评责评廉结果由局党组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公开。

  四、测评结果的运用

  1、实行“三考三评三挂钩”(考绩、考勤、考廉,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与评先挂钩、与一票否决挂钩、与干部运用挂钩)的作法。测评结果由局党组向被评议单位和个人反馈,并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综合测评中不合格率高于20%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提请上级党组织或由局党组作进一步的考察。属于一般性问题,责成其说明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期整改;属于比较严重的问题,提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2、实行资料存档制度。局直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责述廉报告和述责述廉、评责评廉活动记录、测评评议结果、整改意见书、整改承诺书、整改结果报告书等资料一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3、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当年被执纪执法部门追究法纪责任或勤政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在各种评比表彰活动中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直交通系统述责述廉和评责评廉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万章热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政工科、监察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建设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科万继平、监察室周银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直各单位也要成立专班负责这项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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