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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路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交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综合水平。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文明路活动的通知》(鄂文明办[2003]第14号文)精神,经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交通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县乡以上列养公路全面开展创建文明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提高公路“建、养、管、收”水平,建设“畅、绿、洁、美”的文明通道为重点,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垸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整体推进公路沿线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公路交通职工和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为改善黄冈经济发展环境,塑造黄冈对外开放新形象,促进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创建目标及规划

创建文明路活动以交通公路“建、养、管、收”为重点,以沿线城乡、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文明创建为依托,坚持齐抓共创、整体联动,努力实现公路建养达标,路容路貌“畅、绿、洁、美”;公路管理站、收费站创“三优一规范”(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路政部门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全线无公路“三乱”,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爱路护路,城乡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建设文明畅通工程和文明走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和人文环境。

根据黄冈公路现状和发展实际,2003-2006年全市文明路创建的重点是:

1、将江北一级公路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5-2006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2、将黄(州)-上(上巴河)线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3-2004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3、将106国道麻城段(小界岭-余家寨)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3-2004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4、将武(穴)-梅(川)线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3-2004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5、将黄(梅)-标(云岗)线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5-2006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6、将318国道团风标云岗-英山蔡家岭段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5-2006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7、将阳(逻)-福(田口)线红安段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5-2006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8、将宋(埠)-长(岭)线宋埠至上新集段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5-2006届建成省级文明路;

9、将中大线英(山)-浠(水)段建成市级文明路,力争2005-2006年建成省级文明路。

三、创建形式和命名管理

创建文明路活动分市级、省级两个层次展开,县乡以上道路(含国、省道干线公路)按照先创市级文明路再创省级文明路的递进方式进行,未建成市级文明路,不能申报省级文明路。

市级文明路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交通局组织考核验收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省级文明路推荐申报后由省委宣传部(文明办)、省交通厅组织考核验收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命名表彰。从今年开始,市级文明路的命名表彰工作与市级文明单位的命名表彰工作同步进行。创建文明路实行动态管理,上届已命名表彰的文明路,在继续申报下一届文明路时必须重新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重新命名表彰;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原有荣誉称号,摘牌,并予以通报。

四、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交通局对全市文明路创建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省市级文明路的申报创建工作;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交通局对本县市区文明路创建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创建文明路活动的领导,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交通局共同成立“黄冈市创建文明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交通局领导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善黄冈环境,促进黄冈发展,塑造黄冈新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路活动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路工作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的创建活动。

2、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文明路创建总体规划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文明路创建规划和措施,分解落实创建责任和目标,建立和完善创建文明路活动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分步实施,确保全市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

3、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各县市区在开展创建文明路活动中,要建立稳定的创建投入机制,按照“先急后缓、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确保养护一线和服务一线创建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要建立和完善考核、督办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定期明查暗访。在公路维修和养护工作中,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确保畅通和安全文明施工。

4、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创建文明路活动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交通局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工商、土地、规划、城建、绿化等部门的配合,加强协作,联手创建,整体推进。要把创建文明路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垸落、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文明示范线、文明收费站、星级公路养护管理站等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格局。

 

 

                           二00三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开展活动通知

抄送:省交通厅、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经贸委

黄冈市交通局办公室二00三年八月九日印发

打印:龚婷校对:周银芝共印四十份

黄冈市创建文明路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静平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万章热 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文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胡娟   市文明办主任

    张建设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彭克武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彭克武(兼)

   蔡志勇 市文明办副主任

副主任:童少东 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周银芝 市交通局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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