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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塑造团结、廉洁、高效、文明的机关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创建文明科室活动是巩固提高文明创建成果,延伸创建活动,实现创建文明行业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旨在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努力塑造团结、廉洁、高效、文明的机关新形象,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文明科室标准

  创建文明科室就是要做到“五好”,即:

  1、政治思想好。科室成员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法规,讲组织、讲原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完成任务好。科室成员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全面扎实地完成本科室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质量好、效率高。

  3、纪律作风好。科室成员作风正派、团结协作精神强,能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上下班按时,无迟倒早退、脱岗等现象,无违反政策和违纪违规行为。

  4、行为规范好。科室成员爱岗敬业,待人平等,言语文明,举止大方,服务热情,办事不拖拉,工作不推诿,问题不积压。

  5、环境卫生好。坚持卫生制度,科室干净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规范,科室卫生区域清洁干净,无损坏公物、乱倒垃圾,乱扔烟头纸屑,乱吐痰等不良行为。

 三、组织领导

  创建文明科室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局办公室、政工科、工会、纪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考评工作。

四、考核评选办法

  文明科室采取民主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占总分的40%,组织考核占评比总分的60%,具体测评标准附后。组织考核主要是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下班纪律、劳动纪律、理论学习、工作作风等。

 五、表彰奖励

  1、文明科室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比例控制在30%以内,被评上文明科室的科室站,统一由局党组授牌。

  2、文明科室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本年度是文明科室,下年度未被评上的,自动摘牌。

  3、文明科室将作为年终优秀公务员评选的依据。

  附件1:文明科室民主测评表;

  附件2:文明科室组织考核评分表。

 

 

                              二00三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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