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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文明示范线”

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文明示范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文明示范线”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全市交通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三学四建一创”活动的深入发展。市交通局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文明示范线”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实现“建设好、管理好、服务好、经营好”为目标,以“文明示范线”活动为载体,坚持条块结合,各负其责,整体推进,努力创建“文明管理、规范执法、安全运输、优质服务”的文明运输通道,向人民群众展示和传播行业精神文明,树立黄冈交通良好的行业新形象。

二、活动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至3月中旬)。市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订《黄冈市交通系统道路“文明示范线”建设计分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并下发。

第二阶段,自我申报阶段(3月中旬至4月20日)各县市区交通局结合实际确定拟创建的线路,并于4月10日前向市局监察室申报。要求所申报的线路必须是条件初具,影响面较大的国省道线路,线路里程不少于30公里。

第三阶段,创建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底)。各地、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阶段,自查迎检阶段(12月上旬)。各县市区局对照标准认真搞好自查总结,自查总结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局监察室。

第五阶段,验收表彰阶段(12月下旬至2月中旬)。12月下旬市局组织考核组按照考核标准对各县市区申报线路进行验收,对达标合格线路提交领导小组审定。2004年全市交通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明示范线”创建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文明示范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万章热,副组长:刘新华、张明清、张建设,成员:彭克武、占一、汪建国、万继平、金守文、黄桥连、杜炜、李林新、章兰、周银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监察室(联系电话:8822429),由周银芝担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市公路局、运管处、征稽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加强领导,组建专班,落实举措,综合治理,整体联动,确保抓出成效。各地各单位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4月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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