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文明委:
根据省厅有关精神,我局对鄂黄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收费站、麻城市官田畈收费站、蕲春县航务管理所(港航监督所)进行了检查、考核,认为符合申报厅级文明示范“窗口”条件,经研究,同意推荐上述三家单位申报全省交通系统厅级示范“窗口”,请省厅予以审批。
同时,我局还对2002年已授予全省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的黄冈国力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门收费站、蕲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英山县公路规费征收稽查所进行了届中考核,经考核全部合格,请省厅予以复核,保留上述三家全省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二00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