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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规费征收项目和标准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省道路运输管理、公路规费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社会监督,制止各种乱收费,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以及源头治腐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公路规费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局(以下简称省运管征稽局)举报电话: 027 — 85789708 转 371 或 372 )。
一、 公路规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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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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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路
费 |
公路养路费 汽车按吨位计征 载客 |
每月每吨
20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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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路费 汽车按吨位计征 载货 |
每月每吨
18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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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路费 摩托车 正三轮 |
每月每车
65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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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路费 摩托车 侧三轮 |
每月每车
2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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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路费 摩托车 二轮 |
每月每车
1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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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路费 拖拉机 |
每月每吨
13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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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凭证遗失补办费 |
每证
6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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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附
费 |
公路客运附加费 |
每人公里
0.025元 |
鄂价重字(1998)3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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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客附费缴讫证补办费
15座以下车辆 |
每证
15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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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客附费缴讫证补办费
15座以上30座以下车辆 |
每证
3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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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客附费缴讫证补办费
30座以上车辆 |
每证
50元 |
鄂价费字(2002)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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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附
费 |
公路货运附加费 |
每吨公里
0.015元 |
鄂价费字(1992)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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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
监护费 |
载重10吨(含10吨)以上货车及20座(含20座)以上客车 |
每年每车
30元 |
鄂财综发[1997]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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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10吨以下货车及20座以下客车 |
每年每车
20元 |
鄂财综发[1997]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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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参加营运的拖拉机 |
每年每车
10元 |
鄂财综发[1997]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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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经省政府和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费
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
二、省运管征稽局重申:
1 、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客车每年 2 次(含春运检测);货车每年 1 次。车主可自行选择检测站进行检测,只要是合法检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单全省有效,各地运管部门均应认可。
2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公路规费征收机构和个人,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